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17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本轮巡察自2025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26年3月下旬结束。受理信访截止到2026年3月20日。
二、巡察任务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上一轮接受巡察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政治体检”,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
重点查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重点查看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领导干部依法廉洁从政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实情况;廉洁风险防控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重点查看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四)聚焦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重点查看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意见等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巡察组分工

巡察期间,县委宣传部组成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本轮巡察采取集中受理信访举报方式,统一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信访电话:0635-62128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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