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阳谷县纪委、阳谷县监委给予阳谷县十五里园镇原乡建办主任张宪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张宪伟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群众贿赂;伙同他人贪污危房改造款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加重群众负担违规收取费用。 张宪伟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宪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是阳谷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由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司法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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