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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暴力讨债等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专项治理的公告

时间:2018-09-03 11:38:47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关于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集市、暴力讨债等重点领域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专项治理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集市、暴力讨债等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阳谷县纪委监委决定开展专项治理,接受群众专项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时间

  2018年9月3日-12月31日。

  二、受理举报内容

  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集市、暴力讨债等四个领域中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查处上述四类问题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或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四个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三、投诉举报方式

  对本公告受理范围所涉及的问题,可采取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网络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

  信箱地址:阳谷县纪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635-6362432;12388;

  电子邮箱:ygjwxfs@163.com;

  网络举报网址:http://www.ygjw.gov.cn/我要举报。

  四、有关要求

  为提高反映问题的受理及核查效率,请广大群众一事一反映,来信举报请在信封上注明反映问题所属领域,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中共阳谷县纪委
阳谷县监委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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