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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居民富 所去民思

时间:2021-11-26 09:51:3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自从《史记》以独立的篇章为奉法循理、有功于民的循吏作传后,多部正史延续这一做法,从而形成了推崇循吏的传统。王仁堪是《清史稿·循吏传》中的最后一位循吏,他有什么样的表现,能获得上至朝廷、下至黎民的一致肯定呢?

  王仁堪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字可庄,福建闽县(今属福州)人。王仁堪少年时师从多人,广收博纳,“文学日进”。同治九年(1870年),二十二岁的王仁堪考中举人,但此后他三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光绪二年(1876年)第三次会试落第后,王仁堪没有灰心丧气,他刻了一方“落第状元”私章,显示对自己才学的极度自信。次年,王仁堪果然蟾宫折桂,成为福建古代历史上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状元。

  王仁堪登第后,长期在京为官。当时晚清正值内忧外患之际,各种社会矛盾愈发尖锐,朝中掀起一股“清议”之风,展现出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民族意识。“清流”的主体成员是学识渊博的官僚,尤以翰林、御史等官为主,王仁堪与翁同龢、盛昱、张謇等人共为“清流”的重要代表人物。

  王仁堪曾奏请慈禧停建颐和园,直言修园劳民伤财,修园费用“虽非地丁之正供,仍是小民之膏血”;曾痛陈神机营偷惰误事,以致酿成太和门火灾,不留情面地指出“禁旅之偷惰,火政之废弛,亦宜严加整饬”。

  王仁堪刚正不阿的性格,为他赢得“时论嘉许”的清誉。曾同朝为官的黄体芳在纪念他的诗作中写道:“方严可想登朝色,疏谏曾闻彻殿声”,他的直言是为国家社稷着想,却不免开罪权贵,埋下他日后离京外任的伏笔。

  王仁堪曾多次外放学政,看到“人不以读书为重,读书人亦不知自重”的社会怪象,十分痛心。他选贤举能,改善学风,选拔了大批优秀人才。

  光绪十五年(1889年)五月,王仁堪出任广东乡试副考官,选拔人才的数量为各省之最。在这背后是王仁堪勤勉的付出,他曾自述:“自阅卷之日始,未尝四鼓睡也,间闻鸦声,知已曙矣。”此科考生中,有一位年龄最小者,正是后来成为一代名家的梁启超。王仁堪阅卷后,认为梁启超是奇才,就向正考官李端棻推荐,李端棻亦十分欣赏其才华,梁启超在此科中列第八名,真可谓少年成名。

  光绪十六年(1890年)十一月,四十二岁的王仁堪调任镇江知府。次年三月到任后没几天,便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丹阳教案”。当地百姓在天主教堂内发现有死婴尸体七十多具,从而引发民愤,民众焚毁了教堂。洋人以此为借口提出种种无理要求进行威胁。王仁堪协同丹阳知县查文清,亲临现场取证,深入剖析案情,有理有据地逐一驳斥洋人的各种无理诉求,最终和平解决了外事纠纷,达到了保全国体、保护百姓的目的。查文清即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的祖父,金庸曾在作品《连城诀》后记中追忆,祖父去世后,丹阳乡民曾派出两名代表不远千里前来吊唁,可证王仁堪和查文清在处理教案这件事上是深得民心的。

  王仁堪任镇江知府时,发现丹徒岗陇阡陌,水无来源,容易发生干旱,常常亲自查看沟渠闸坝,更亲身来到地头田间与农民交谈,非常平易近人。时间久了,王仁堪赢得了百姓的信任,视其为友,以至有时都忽略了他地方长官的身份。而王仁堪一旦有令,则“妇孺亦争赴事”。有了这样的民众基础,王仁堪两年间率领百姓开塘二千三百多个,修复大小塘坝九十余座。期间他因劳成疾,却坚持视事不辍。

  王仁堪在镇江兴修水利期间,由于申请不到朝廷拨款,又不愿向百姓募捐以防扰民,于是决定自输俸钱。他把自己的俸禄拿出来,不足的就向福建老家的亲友写信求助。镇江当地富商听说后大为感动,纷纷解囊相助,很快就“得钱三万余缗”。王仁堪将所收捐款的收支数目,全部公布于众。在他死后四十年,赈款还有结余。

  光绪十八年(1892年),镇江蝗灾大作,王仁堪亲自在野外督捕,劳累过度,病至濒危,昏愦时还在念叨着捕蝗办法。蝗灾之后紧接着又遇旱灾。镇江迭经两灾,灾民遍野,王仁堪上书朝廷,“截漕米五万石,赶办急赈,全活饥民二十余万”,百姓无不感激涕零,视其为再生父母。当时镇江有五所具有救济功能的善堂,但在王仁堪到任之前,这些善堂早已处于废弃状态。王仁堪到任后重新制定章程,加强管理,终于使“诸废毕兴,穷民多所全济”。

  王仁堪“以实心行实政,视民事如家事”,政声斐然,百姓将他比作汉代循吏龚遂与黄霸。光绪十九年(1893年)七月,王仁堪调任苏州府知府,到任未两月,即结积案七百余起,使人痛惜的是,到任三个月后,他因病去世。

  “古之循吏,所居民富,所去民思”。在王仁堪逝世数十年后,镇江人民对他的眷慕之情依然不减。1922年,为纪念王仁堪“政绩显著,有功地方”,经镇江士绅商议,在金山中泠泉南修建“王公祠”。“先生治迹留京口(镇江古称京口),四十余年故老传”,较之祠庙等纪念性建筑,百姓的口碑更能展示循吏王仁堪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孟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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