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部门在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能作用,综合发力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推动查办案件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向共行,提升政治站位
案件审理部门是执纪执法的“关口”“出口”“窗口”,必须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在上下联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中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把牢政治方向。案件审理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第一要务是政治监督,第一职责是政治把关。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保障案件质量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日常。2023年,市纪委常委会先后16次专题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政治之审”使命担当,审议把关具体案件审理事项,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凝聚工作合力。在厦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强化共同责任,树牢案件质量“一盘棋”工作理念。在审查调查阶段,严格按照证据标准要求,收集固定好证据材料;在审理阶段,审理人员敢于说不、善于说行,通过以审促查,在审理条线上守好案件质量关口。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推动严格审核把关和巩固审查调查成果相统一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突出审核把关。作为审理干部,要勇于较真,敢于指出问题,既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能“和稀泥”,而是要坚持事实为上,是什么性质就认定什么性质。厦门市纪委监委要求案件主审人瞪大眼睛,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切实把好审核第一道关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按规定退回补充调查、补充证据。在发挥案件主审人第一职责和审理小组“基础单元”作用的基础上,坚持分管、协管领导参加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讨论案件机制,深入讨论案件,全面掌握案情,有效解决疑难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彰显担当“审理之为”。
同频共振,确保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开展执纪执法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专责部门,要以确保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纪法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健全案件分析机制。厦门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分析报告机制,对年度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审结的案件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各区在提请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后,将分析报告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汇总,推动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运用案件质量分析成果,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以实例讲解的方式,对质量分析中发现的共性、疑难问题进行梳理点评,深入评析问题成因,提出规范要求。
精心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在审理中“创新”,就是要紧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不断推进审理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厦门市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时,探索将质量评查与精品案件评选相结合,提高评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出的精品案件予以表扬,对案件质量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大力推动问题落实整改。厦门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问题台账,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成果运用,针对各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办结的重点案件,形成问题清单及“一案一评分”明细,面对面向受评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推动受评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研究问题成因及整改措施,并通报相关监督检查室,督促落实问题整改要求。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全面梳理4年来审结的案件,汇总梳理问题27个,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同题共答,健全工作机制
审理工作必须树牢精准思维,严把审核关口,时时处处都要体现严格严谨严肃、精准精细精确的内在要求,牢牢守住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
探索查审配合方式。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确保“查审分离”原则下,另行派员参与专案审核把关,就证据情况、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分档次等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查审双方相向而行,为案件后续审理奠定扎实基础。
健全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举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参加的“查审工作交流会”,通报阶段性工作,结合具体案件沟通分歧意见,共同研讨解决方法,达成共识,完善查审沟通协调常态化机制。
畅通法法衔接路径。完善商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就案件难点疑点会商论证,完善补证建议联席讨论机制,在检察机关反馈提前介入补证意见时,邀请审查调查人员列席相关讨论会,增强补证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学共研,强化能力建设
案件审理部门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既要敢想敢为,还要善作善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工作需要什么钻研什么,不断提升审理干部能力素质。
健全业务指导体系。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日常释纪释法,及时汇总上级文件、权威文章、指导案例,先后编发《审理工作业务指导意见》5期,就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发布意见,打造审理业务指导“小贴士”,实现即时业务提示,持续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创新同堂培训机制。由厦门市纪委监委牵头,推动全市监检法三机关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同堂培训机制的合作备忘录》落地,推动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高效衔接。打造“同上一堂课”品牌,连续2年举办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检察官、法官共同参加的“同堂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等常见重点难点问题授课。
提升审理队伍素质。构建积极向上的审理文化,强化审理人才的选育管用,发挥审理骨干人才的示范作用。完善划片审理工作流程,加强疑难复杂案件的业务指导,对口指导市属国企纪委开展划片审理工作,由市纪委监委3个划片审理小组对其“帮扶结对再指导”,组织干部分批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创新“审理课堂”,开展“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聚焦审理工作的热点堵点问题深入思考。(曾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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