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权力乃“公器”,姓公不姓私。每一位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都应扪心自问: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应该为谁用权?
战争时期,有西方记者问毛泽东同志:“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他回答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个关系绝对不能颠倒。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明白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职责所系,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是为党和人民干事,而不是为个人谋利。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仍然有党员干部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单位当成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利用权力、地位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这些党员干部权力观错位、扭曲、异化,说到底是忘记了权力的来源和属性,忘记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忘记了“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最终的结果也都表明,权力一旦被滥用,就会给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损害,自己也将万劫不复。
在党的历史上,焦裕禄、杨善洲、孔繁森、谷文昌、廖俊波等先进模范人物之所以能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拥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始终能够正确认识、对待和使用权力。焦裕禄曾经亲自起草《干部十不准》,其中一条:“不准送戏票”。焦裕禄说,谁看戏,谁买票,谁花钱,不准看白戏。正因他心里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手中的权力只能为老百姓谋利益,最终才能团结带领兰考当地群众与内涝、风沙、盐碱三害进行顽强斗争,齐心协力改变兰考面貌。“草鞋书记”杨善洲曾说“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它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也正是在他的带领下,保山干部群众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推广科学种田、兴修水利设施,把深山大沟建成了全国闻名的“滇西粮仓”。
一代代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始终以人民之心为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赢得了民心。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当谨记权力来自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样才能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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