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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03-20 11:39:55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县纪委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张秋镇西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道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杨道平担任西孟村村委委员期间,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周某合取得危房改造资格,获得危房改造补贴13260元。2020年1月15日,杨道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金斗营镇东金一村村委委员于淑英在扶贫项目工作中失职问题。2015年,于淑英担任东金一村村委委员期间,负责运营马铃薯种植扶贫项目。该项目建成马铃薯种植大棚25个,配套机井4眼。2017年3月,因突发风暴,造成马铃薯大棚严重损毁,无法种植。马铃薯大棚损毁后,于淑英既未采取补救措施,也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导致项目投资失败,扶贫资金流失,至今未产生任何效益。2020年1月15日,于淑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布乡新布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同星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同星担任新布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本村王某、布某两户低保户家庭条件明显好转,未及时给予退出低保,致使王某户、布某户分别违规领取低保金5224元和5992元。2019年12月14日,王同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一年。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对于“伸黑手”“打算盘”、敢动扶贫“奶酪”的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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