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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09-22 16:13:08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大布乡土山寺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怀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个人及其母亲办理低保问题。2007年12月,李怀关担任土山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乡政府办理低保的便利条件,违规为个人及其母亲办理低保并获得批准。2007年10月至2013年7月,李怀关及其母亲共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4960元。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问题合并处理,2020年6月19日,李怀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高庙王镇王楼村村会计王文柱违规向村民超标准收取小麦保险问题。2018年12月,王文柱在主持村委会工作期间,在协助镇政府收取小麦保险的过程中,擅自决定按每亩24元的标准收取,超出规定的每亩11元的标准,共计收取21071元,其中上交高庙王镇财政所19975元,剩余1096元用于抵顶其为村委会垫付的其他费用。2020年5月14日,王文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台镇明堤村支部书记孙天伦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底,孙天伦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将个人电费用户名变更为“明堤村路灯”和“明堤村村委会”,账户姓名变更完成后,孙天伦在李台镇邮政储蓄银行以预付费名义预存2400元,后又以交错账户为由,邮政储蓄银行将预存电费退还孙天伦。2019年1月4日,孙天伦又持预存电费单据,私自以村委会、路灯用电名义在镇三资代理中心予以报销,虚报冒领费用共计2400元,用于个人花费。2020年7月21日,孙天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回村集体。

       上述3起典型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依纪依法坚决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落深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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