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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09-30 03:22:58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供销社七级中心社主管会计王振江无公函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七级中心社主管会计王振江在负责本单位接待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无公函接待共计1988元。2018年9月12日,王振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市场监管局西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孟广芝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20日上午11时许,孟广芝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18年9月12日,孟广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阿城镇韩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纪春,村支部委员韩纪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韩纪春担任韩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纪水担任村会计期间,韩海村违规公款吃喝2100元。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2018年8月10日,韩纪春、韩纪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赔村集体。

 李台镇何垓一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改焕,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会计张宪丰,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杨秀云违规发放并领取误工补贴问题。2017年5月,李台镇何垓一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改焕,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会计张宪丰,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杨秀云以麦收防火工作耽误本人正常生产生活为由,违规发放并领取误工补贴每人500元,共计1500元。2018年8月17日,刘改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宪丰、杨秀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赔村集体。

 寿张镇北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孟祥云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孟祥云在担任寿张镇北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公款报销个人电费、电话费共计240元。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2018年8月8日,孟祥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赔村集体。

 安乐镇袁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俞学珍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3年至2015年,俞学珍在担任安乐镇袁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共计1547元。2018年8月10日,俞学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赔村集体。

 七级镇四合村村委会主任陈广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陈广民担任七级镇四合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四合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拆迁误工补助每人1000元,共计10000元。2018年6月22日,陈广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赔村集体。

 博济桥办事处官路唐村村委会主任唐衍功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唐衍功担任博济桥办事处官路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官路唐村委会违规报销吃喝费用14577元、个人电话费3750、个人礼金900元,违规发放计生加班补助3000元,共计违规支出22227元。2018年8月8日,唐衍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赔村集体。

 以上8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依然存在纪律意识不强、作风不严等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持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决根治顽症痼疾,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打好作风建设这场持久战。

                         中共阳谷县纪委

                              阳谷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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