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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4-04 15:43:38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阿城镇南李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岳彩法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2015年,岳彩法在担任南李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该村账目违规列支招待费717元。对此,岳彩法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15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阎楼镇半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振堂违规报销费用问题。1998年3月至2017年2月,王振堂在担任半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开会补助710元。2019年3月15日,王振堂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阿城镇崔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崔心德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发放计划生育办公费问题。2015年至2017年,崔心德在担任崔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违规报销个人费用200元,2015年、2016年违规向村委委员苏爱华发放计划生育办公费500元。2019年3月16日,崔心德、苏爱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铁的纪律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阳谷县纪委

阳谷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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