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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4-29 15:44:26  来源:阳谷县纪委监委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安乐镇三官庙村“两委”委员姚连坤违规列支吃喝费用问题。2015年,姚连坤在担任三官庙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会计期间,在村账中违规列支吃喝费用944元,2019年3月2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阳谷县博济桥街道谭庄村支部书记谭才忠违规报销饭费问题。2014年、2015年,谭庄村账目中违规列支饭费280元。对此,谭才忠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21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阿城镇常楼村村委委员武景华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武景华在担任常楼村村委委员期间,违规在村账上领取400元资料费、120元务工补贴,2019年3月16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围绕突出问题、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等顶风违纪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反对“四风”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继续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浓厚氛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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