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阳谷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中共阳谷县纪委 2020年6月3日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环评科科长涂正元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9月,县纪委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环评科办公室实际办公面积为50.8平方米,实际办公人员为涂正元、魏某某、孙某某、李某4人,超规定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4.8平方米。环评科科长涂正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17日,涂正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阎楼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阎楼镇卫生院为张宪达等5人发放院长补贴67000元,为张某等12人发放科室主任补贴30300元,超标准为张某某等3人发放计划生育补贴12840元。张宪达作为阎楼镇卫生院院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13日,张宪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秋镇北街村委会以办理村务的名义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张秋镇北街村临街门市和住宅楼建设期间,北街村委会以办理村务名义报销吃喝费用共计4194元,崔建国作为北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17日,因违规报销吃喝费用,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崔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上述3起典型问题,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依然存在,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各级党组织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不按“暂停键”的政治担当,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决不允许以“疫情特殊时期”为由网开一面、迁就照顾,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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