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谷县张秋镇联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闫帮泉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2014年,韩玉静在担任张秋镇联校报账员期间,为谋取个人利益,于12月22日、24日擅自挪用本单位退休教师住房补贴、商品服务性支出、代课教师工资等款项共计21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处以挪用公款罪,免于刑事处罚。闫帮泉作为张秋镇联校党支部书记,疏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1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郭屯镇联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宪运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2015年,李磊在郭屯镇联校担任报账员期间,为谋取个人利益,于12月29日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39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乾坤通财”开放式理财产品,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处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张宪运作为郭屯镇联校党支部书记,疏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4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阳谷县金斗营乡联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汪胜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柳新达在担任金斗营乡联校报账员期间,为谋取个人利益,分别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9日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共计38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乾元通才”开放式理财产品,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处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汪胜作为金斗营联校党支部书记,疏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监管,汪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13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3起因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被问责典型问题,暴露出一些部门(单位)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阳谷县纪委
阳谷县监委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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