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严禁泄露党和国家及机关工作秘密。
三、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受或索取钱物。
四、严禁向下属单位或工作联系单位私自索要或借用交通、通信工具或办公设备等。
五、严禁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等各种礼品。
六、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九、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招待,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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